深水?順寧道一個在單位住了七年的租戶,不滿業主在市建局正式收購前迫遷,令他們失去獲編配公屋的機會,拒絕搬走。執達吏暫時押後原定今日向其中一戶的收樓行動。關注組表示,至少有十三名租戶被業主迫遷。身兼市建局非執行董事的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說,局方曾討論租戶被迫遷問題,但未有結論。他建議修例,在凍結戶口後搬入的租客,不獲上樓資格,以保障原有租戶的權益。

根據現行政策,市建局正式收購時,只要是單位的住客,無論在凍結戶口前或後租住,都可獲安排上樓及賠償;但若租戶在項目被收購前已搬走,就不獲上樓安排,只有相當於十多個月租金的搬遷津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