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間電台五名負責人曾健成、羅堪就、梁國雄、潘達強及楊匡,因為拒絕繳交非法廣播的三千元法庭罰款,下午在東區法院提堂,裁判官批准他們延至明年二月一日前繳交罰款。警方先後在早上及下午,根據法庭拘捕令,拘捕他們。曾健成質疑警方及法庭,就繳交罰款的最後期限資料有出入,但裁判官說,應該以法庭資料為依歸,而根據法庭紀錄,曾健成等人已遲了一個多月未交罰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