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湖州南潯區去年發生的一宗強姦案,兩名涉案輔警因被指屬「臨時性強姦」而獲輕判入獄三年,引起廣泛關注,湖州中級人民法院重審案件,改判兩人分別入獄十一年及十一年零六個月,並且剥奪政治權利一年。 案發在去年十月底,南潯法院判決時指,考慮到兩名被告屬臨時性犯罪,事前並無商量合謀,事後又主動自首,並獲得受害人諒解,所以酌情處罰。湖州中級人民法院其後決定重審。南潯區檢察官,一名法官及法院副院長,被調職以及受到行政警告或記過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