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正就重寫公司法建議,諮詢公眾,並向立法會交待進展。在今早的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,議員葉劉淑儀批評今次的諮詢,並無協調證監會早前提出的建議,包括將結構性投資產品的銷售文件,由現行的公司條例監管,改為由證券條例處理。她批評,當局在諮詢中協調不足。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梁志仁回應指,雙方已有協調,將來若有需要修改條例,會納入重寫公司條例的草案。 議員陳健波和石禮謙認為,由於要保障董事的私穩,不應繼續在公眾登記冊,披露董事的住址及身分證號碼。不過,涂謹申認為,資料披露涉及公司的透明度和公開性,亦未見會有人身安全。 他又說,反對廢除股東投票的數人頭制度,因將進一步削弱小股東的影響力。另外,陳茂波建議,准許小股東委任一定比例的獨立非執行董事,梁志仁指,會向證監會反映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