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患有躁狂症的五十二歲女子,誤殺領養的十三個月大女嬰,在高等法院判感化令三十六個月;法官判案時說,誤殺罪行嚴重,絕少判感化令,但被告患病,事件是悲劇,如果被告及時治療,可避免悲劇發生。 案發在零八年十月,被告在金融風暴中損手,損失一半財產,相當於三百萬元,她在旺角家中難忍養女喊聲刺耳,最少八次將女嬰倒吊搖晃,再擲落地下,導致女嬰頭骨破裂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