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十七歲少女模特兒,返學時被發現藏有一包毒品K仔,她承認藏毒,在東區裁判法院,判感化十二個月。由於被告在出庭前,仍然有吸毒,裁判官下令她要根據感化官指示,隨時提供尿液樣本驗毒,而工作及住宿地點,亦要依從感化官建議,有需要接受住宿戒毒時,亦須遵從。裁判官同時提醒被告要遠離危險藥物,及參加小組活動戒毒,並下令她支付五百元堂費。 案件原本在去年十一月宣判,由於發現被告周凱盈仍有吸毒,裁判官等候進一步的感化報告及驗尿報告,押後至今日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