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民間電台案,承認藐視法庭罪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曾健成等六人,早上到高等法院,繳交共三十六萬元罰款及堂費。他們重申,堅決不會繳交被指非法廣播的罰款,會繼續公民抗命,但會尊重今次有關藐視法庭的裁決。 高等法院前年一月頒發禁制令,不准民間電台再廣播,民間電台並無理會,同年十月繼續在旺角鬧市廣播,被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。各人其後認罪,去年底各被判罰款一萬元,兼罰堂費五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