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表示,廣播條例未有限制免費電視台牌照數目,過去基於大氣電波的限制,只能容納兩間免費電視台,隨住數碼廣播發展,已能解決技術問題,政府歡迎任何有意營辦電視廣播的公司,申請免費電視台牌照,由於要確保廣播服務質素及穩定性,有意營辦的申請人,需有一定的財政實力及長遠發展策略。 在立法會上,旅遊界的謝偉俊批評本港電視廣播政策失敗,節目質素持續倒退,發牌政策亦無鼓勵競爭。民主黨的李永達建議,政府積極推動新經營者加入電視廣播業,引入公平競爭,提升廣播質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