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聯會葉偉明在立法會上表示,致命工業意外,部分在惡劣天氣下發生,要求政府修例,禁止僱員在颱風或暴雨下工作。工業界議員林大輝說表示,現行法例下,八號風球、紅色黑色暴雨警告,僱員都不用上班,但僱主就要蒙受損失,要求政府作出扣稅安排,補貼中小企因惡劣天氣受到的損失。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示,勞工處並沒有惡劣天氣導致工業意外的統計數字,但根據職業安全條例,惡劣天氣下,僱主必須保障僱員的安全,如果違反條例,最高罰款五十萬,監禁六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