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通過修訂條例,規定洗衣機及抽濕機,是第二階段實施能源效益標籤的產品,署理環境局長潘潔表示,由於本港家居較少使用大型抽濕機,強制標籤計劃,只適用於抽濕量三十五公升以下的。 修訂有關法案的委員會主席余若薇表示,本港有十八種家居電器,包括電飯煲、冷熱水機及電視機等,已列入自願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,但成效不顯著,政府應加強推廣。商界的黃定光,就要求政府在環保及營商環境中,取得平衡,避免訂立過於嚴苛的環保法規,窒礙商業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