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多名議員促請政府建立全面保障消費者制度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表示,政府正檢討法例,盡快針對較常見的不良銷售手法,但強調在保障消費者時,雖然小心定義何謂不良銷售手法,以免為商界帶來不必要的額外成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