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政公署調查主任鄭思聰,上月被裁定偷紅酒罪名成立,今早在東區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。辯方律師求情說,被告是有領導才能的調查員,前途盡毀,對他已是很大的懲罰,除了要接受法庭判罰外,亦要面對內部紀律聆訊。又說,被告本月已考獲晉升為高級調查主任,但因犯案不能升級,請求裁判官不要判處監禁。裁判官說,被告知法犯法,對他的行為感到非常惋惜,但不能夠忽略他是有預謀犯案。

三十五歲的被告,去年三月三十日,在太古城中心一間百貨公司的超級市場內,用較便宜貨品的條碼,遮蓋貴價紅酒的條碼,以一百五十元購買兩支合共一千三百多元的紅酒,最後被保安揭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