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建議將廣管局和電訊管理局合併為單一規管機構,成為通訊事務管理局,加強規管效率及協調。通訊局會有七名成員,包括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一名非官方主席。當局正草擬《通訊局條例草案》,預計在今年第二季提交立法會審議。在立法會一個事務委員會上,有議員擔心,通訊局權力大,但只有七名成員,結構太簡單,又關注成員的委任制度;另外亦有議員關注當局會否規管電視及電台在網上廣播。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表示,現時只有在大氣電波頻譜上有分配的廣播,才需要經審核批准,網上廣播不需領取牌照,當局希望保留香港多元化的言論空間,沒有打算改變現有制度。劉吳惠蘭又指,廣管局和電訊管理局合併後可產生協同效應,工作更集中,當局委任成員時,主要考慮其資歷及貢獻,不會政治考慮,亦會研究委任全職的通訊局主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