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前有資訊內容供應商透過短訊向消費者濫收費用,議員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,批評電訊管理局上年已收到九十六宗投訴,但在消委會揭發後才跟進事件,是反應太慢;電訊管理局表示,當局早在十一月已去信流動網絡營辦商,探討改善措施,亦有向消費者發出警號。截至上月中,當局已解決超過一半的投訴。 電訊管理局亦與營辦商訂立實務守則,保障消費者利益,將視乎情況考慮是否需要採取更嚴厲的措施,半年後檢討進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