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犯葉繼歡涉嫌襲擊懲教助理案,東區裁判法院裁定,被告襲擊傷人罪名成立,加監六個月。裁判官判刑時說,被告在未受挑釁下,襲擊一名懲教助理,判監是唯一做法,藉此收阻嚇力。 葉繼歡在判刑後,在庭上投訴在監獄中被人「打毒針」,裁判官要求控方將投訴轉交警方調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