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表示,政府官員外出公幹賺取的飛行哩數,只可留作下次公幹使用,如果哩數獎賞即將過期,而未能用於公幹旅程,當局可以酌情批准將獎賞作私人用途。俞宗怡又指,當局數年前曾向航空公司提出成立政府飛行哩數帳戶,集中處理所有公務員公幹所得的飛行獎賞,但航空公司基於商業考慮,未有接納政府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