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水育賢學校校長,涉嫌非禮一名學生女家長案,粉嶺裁判法院裁定被告,兩項非禮罪名不成立,當庭獲釋。裁判官說,雖然控方五名證人的口供誠實可靠,但基於女事主,在庭上指受非禮部位,與口供不符,基於這個關鍵問題有疑點,不能將被告入罪。被告在庭外對判決表示高興,說會聯同親友去飲茶,又指案件令自己消瘦,腰圍亦減六吋。 五十七歲的被告陸利基,被控在去年九月十八日,在學校開放日,在課室及操場,兩度藉故非禮一名三十六歲的家長,包括觸摸女事主的肩膊、手腕及臀部。學校一名男教師亦指證被告,被告否認控罪。育賢學校說,校長捲入非禮案期間,職務由其他同事署任校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