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,涉嫌貪污受賄案,昨日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,並且完成所有法庭程序,案件將擇日宣判。黃松有涉嫌在零五至零八年期間,利用職務之便,收受廣東省一間律師行,包括律師等五人提供的近四百萬元賄款。黃松有亦涉嫌在一九九七年,擔任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時,串同他人騙取公帑三百多萬元,個人分得一百二十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