銅鑼灣投擲腐蝕液體案,疑犯早上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二十三歲被告盧證濠,報稱無業,他被控一項淋潑腐蝕性液體,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的罪名。控罪指他涉嫌在上月十二日,在駱克道一幢樓宇梯間,淋潑通渠水,意圖令六名市民身體受傷。 警方早前說,相信疑犯是單獨行事,同其他地區的同類案件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