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委會兩年來,收到兩宗拔罐的投訴。有投訴人進行背脊拔罐療程,幾分鐘後感到痛楚,但醫師已離開,房中無召喚設施,投訴人不能自行除去身上的罐,十分鐘後醫師折返,發現投訴人背脊有水泡,隨即用針刺穿。投訴人一個月後傷口仍未復原,到醫院求診,支付三千多元醫療費,投訴人入稟法院索償。 消委會說,市面有真空膠吸樽,售價百多元至數百元,作用同拔罐相同。消委會認為用火酒及玻璃樽方法拔罐,危險性較大,如由未受適當訓練人士進行拔罐,可能會出錯。消委會鼓勵相關行業制訂守則,保障使用者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