銅鑼灣投擲腐蝕液體案,疑犯早上押解到東區法院提堂。辯方說,被告有鬱燥症,一直在東區醫院求診,下星期一要覆診,又說被告一個月前,在海洋公園做過演員。裁判官就指案件性質嚴重,證據充分,拒絕被告保釋申請,擔心他會棄保潛逃及再犯案,將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九日,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,並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。 廿三歲被告盧證濠報稱無業,被控一項淋潑腐蝕性液體,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的罪名。控罪指他涉嫌在上月十二日,在駱克道一幢樓宇梯間,淋潑通渠水,意圖令六名市民身體受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