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(MOU)今日正式生效。備忘錄規定了雙方金融市場準入及優惠措施,兩岸將可互相設立金融機構、認購股權、進行併購等業務。 新華社指,在備忘錄生效後,七間在大陸設立代表處滿兩年的台灣銀行,將可升格為分行;而另一方面,中國銀行(03988.HK)、工商銀行(01398.HK)、建設銀行(00939.HK)和招商銀行(03968.HK)等多間大陸銀行,亦已表達在台灣設立分行的意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