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明日將公佈就電子產品的生產者責任制,諮詢三個月。範圍包括徵費的產品類別,以及研究由買賣哪一方,承擔費用等。有電器進口商表示,政府提過,向他們預先收取百份之2 .5至百份之5的回收費 ,擔心會影響資金周轉,認為應該由棄置電器的市民,承擔回收費。又建議仿傚日本,由政府興建大型電器回收中心。

不過,環保團體地球之友不贊成由棄置者負責回收費,擔心出現嚴重非法棄置電器問題,認為應該向進口商徵費,但建議不要將收費顯示在收據上,相信在競爭下,零售商未必將全部費用轉嫁給消費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