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政總署表示,領匯轄下有八十個屋邨停車場,涉嫌違規將月租車位,租予非屋邨居民,違規日期最早可追溯到05年十一月,違規出租的車位約七百個。 地政總署提交立法會文件指出,領匯轄下停車場,必須申請豁免,才可將月租車位租予非居民,領匯早前提出,以七百一十五萬元,作為違規出租車位的追溯豁免費,署方正向領匯索取進一步帳目資料,以厘定追溯費,目前領匯正就十五個停車場內二百多個停車位申請豁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