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建議徵收電子廢物回收費,諮詢公眾三個月,當局建議進口商入口產品時,或消費者購買電器時,預繳回收費,又建議強制零售商回收舊電器;而從事拆解、回收或者儲存舊電器,都要領牌。當局會公開招標,尋找承辦商集中處理舊電器及電子產品。有市民認為用者自付,符合環保原則,亦有電器商認為,應由棄置電器的市民負責回收費。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余若薇表示,市民承擔一定回收費用合理,但政府除了徵費之外,應再詳細交代廢物運輸安排及再造業如何配合等。立法會下星期一會討論詳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