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港人利用虛假身分開辦公司,兩個月內騙取總值二百多萬元人民幣財物,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,終審判處監禁七年及十三年。兩人詐騙得來的金錢,已在澳門賭博或吃喝玩樂時花費掉。 兩名被告去年五至七月,以公司名義,與另外五間公司,簽訂原料合同,用現金支付小部分貨款,再開出空頭支票,騙取大批陶瓷化工原料,之後在深圳匿藏,去年十一月被捕。兩人供認,連所用的四部手提電腦及五部手提電話,亦是詐騙得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