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展局計劃重新規限發展商,興建公共休憩空間,至於現有公共空間,就容許在特殊情況下,毋須向公眾開放,包括由全體業主提出,並獲區議會支持,才會考慮豁免,例如港灣豪庭,正游說油尖旺區議會支持,不再讓公眾使用平台花園。 發展局建議,除非發展項目附近的休憩用地,例如廣場、綠化地帶或長廊,嚴重不足,或者有關項目位於海濱,發展商才會獲批准興建公眾休憩空間,但不能將費用轉嫁給小業主。若休憩空間規模龐大,建設費用昂貴,政府可能承擔全部建設費。政府亦要求發展商,參考有關興建公共休憩空間的指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