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立法會上,多名議員針對愈來愈多港人需要往返內地工作,要求政府進一步放寬避免雙重徵稅的豁免,由現時在內地或本港逗留不逾183天可以豁免徵稅,增加至二百天以上。不過,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,現時規定行之有效,亦符合國際相關規例的做法,無意進一步放寬有關豁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