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務局就大埔鹿茵山莊發展,向聖公會追討超過一億八千萬元利得稅款,聖公會不服,向高等法院上訴,認為教會的收益都是用於本港慈善用途,應獲免稅優惠,不過,法官質疑聖公會賣地收入,存入港澳教區賬戶,並非全數用於本港,決定押後宣判。 聖公會早前曾經向政府申請將位於大埔聖基道兒童院用地,改建為神職人員宿舍,但一直被拒。聖公會後來在九三年,與長江實業合作,將土地發展為鹿茵山莊,並獲取三億元及一百二十個住宅單位及車位,出售後最少獲得一億五千萬元。不過,稅局認為,這幅土地屬於聖公會資產,出售圖利,應該繳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