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患上購物狂女子,騙去一名髮型屋女學徒七十萬元,她早前承認二十四項罪名,包括欺詐、以欺騙手法獲取財物,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十八個月。被告律師求情說,當事人曾為受害人支付一些帳單,涉及十五萬元,又說被告非常後悔,誠心道歉,並承諾今後會過簡單及容易滿足的生活。 三十一歲被告楊薇薇,光顧中環一間髮型屋,期間認識一名女學徒,經常給予大額貼士,又贈送一萬多元購物禮券,但被告在零八年三月至五月期間,誘騙這名學徒、她的父母及男朋友做生意,騙取超過七十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