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購物狂女子,騙取一名髮型屋女學徒七十萬元,早前承認廿四項罪名,包括欺詐,及以欺騙手法獲取財物,在區域法院被判監一年半。法官判刑時說,被告假扮有錢人,出手闊綽,騙取事主信任,罪行嚴重,判監在所難免,但考慮到被告有精神問題,所以減刑半年。辯方求情時說,被告曾替事主支付帳單,涉及十五萬元,又說被告非常後悔,誠心道歉,承諾今後會過簡單及容易滿足的生活。 三十一歲被告楊薇薇,光顧中環一間髮型屋時認識事主,經常給予大額貼士,又贈送一萬多元購物禮券。被告在零八年三月至五月期間,誘騙事主、她的父母及男朋友做生意,騙取超過七十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