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裁定聖公會需要就大埔鹿茵山莊發展,繳付超過一億八千萬元利得稅款。聖公會在九三年,與長江實業合作,將大埔聖基道兒童院用地,發展為鹿茵山莊,獲取三億元及一百二十個住宅單位連同車位,出售後最少獲得一億五千萬元。稅務局向聖公會追討利得稅,但聖公會不服,向高院上訴,認為教會的收益都是用於慈善用途,應獲免稅優惠,不過,法官質疑聖公會賣地收入,並非全數用於本港,部分會用於澳門,駁回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