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訛稱遭警員毆打,被判監兩個月。三十三歲的被告,去年七月十九日向警方投訴,指較早前在尖沙咀赫德道,遇到警員時被對方毆打,投訴警察課調查後,發現他作出虛假不確的投訴,警方隨後在去年底拘捕他,控以用虛假資料誤導警務人員罪名,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