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訴專員公署收到多宗投訴,不滿多個政府部門拒絕提供查詢的資料;包括向特首辦不披露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薪酬;食環署拒絕交待經測試後合格食品的三聚氰胺含量;屋宇署亦不肯提供滲水事件調查報告。有關部門以資料屬於內部文件或個人資料做理由。申訴專員批評政府內部無清晰指引,公開資料主任培訓不足,民政事務署欠缺監管,建議負責統籌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,加強推廣及培訓人才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接納建議。發言人說,既定政策是盡量提供資料,讓市民深入了解如何制定及實施政策,以及更有效監察政府表現。而自九五年起,九成半申請個案,獲提供全部資料,只有約百分之二個案,基於《公開資料守則》被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