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務院就政府徵收房屋過程中,最容易引發矛盾衝突的“強制拆遷”問題,徵求意見,包括規定不服補償的人士,可以申請行政復議, 或向法院提出訴訟。對並非因公共利益需要而進行的拆遷問題,要求堅持自願公平原則,明確禁止斷水斷電等行為,在徵收舊樓及危樓前,亦要得到九成住客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