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有偷竊案底的無業男子,在區域法院承認在多間琴行,偷竊二十一名琴行教師財物;被判入獄五年。法官說,今次涉案款項超過二十六萬元,案情嚴重;加上被告有案底,零八年出獄後七個月就再犯案,判刑要有阻嚇性。 三十五歲的被告,在去年五至八月期間,在港九新界二十一間琴行,假扮學生家長,查問課程,期間偷取琴行教師的財物,又利用偷來的信用咭購物。律師求情說,被告出獄後做過餐廳廚師,但因餐廳轉讓而失業 ,被告為了照顧年老的母親而盜竊,已感到後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