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故高等法院法官高嘉樂的前女婿,訛稱代岳父母、及其餘五名朋友投資,但實際上挪用款項買樓及玩樂,共行騙七人約二千萬元,被告在高等法院承認三十項偷竊、偽造文書、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等罪名,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判刑。

案情說,任職投資公司財務顧問的四十五歲被告,在二千年至零五年間,聲稱可為七名事主投資,但全無給予投資單據,並瞞騙受害人,指投資有回報。直至零五年被告被追討投資款項,無錢償還,高嘉樂才報警,但被告逃到英國,再與妻子離婚。去年二月在英國被捕,引渡返港受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