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改會建議設立行政機制,讓部分行業,包括家庭補習、教育機構、社會服務、兒科病房或兒童照料服務的僱主,可以查核求職者的性罪行及刑事紀錄,但不同意仿效外地,設立公眾可以查閱的性罪犯名冊。 法改會根據早前收到的二百多份諮詢回應,認為個別行業,由於涉及兒童,或者精神上無能力自我照顧的人,建議容許僱主聘請僱員時,向警方查核求職者的性罪行紀錄,但需事先得到求職者同意,結果亦應該只用口頭通知僱主,有關措施下一步才擴展到現有僱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