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名立法會議員辭職後,立法會首次召開大會。主席曾鈺成表明,維持以三十人為全體議員的二分一人數。至於全體議員的定義是否等同六十人,會留待日後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再討論。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譚耀宗說,會在下月一日的會議,討論有關問題,但據他理解,五名議員辭職後,全體議員的定義應是指五十五人,不是按議席計算,但強調仍需要深入討論。 公民黨余若薇說,曾鈺成的做法是慬慎和適當,同意稍後才決定全體議員的定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