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輸署管理的十四個多層停車場,約六成的私家車及輕型客貨車泊位,在繁忙時段的使用率低於一半;約九成電單車泊位,使用率接近六成或以上。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,大部分政府停車場於二十至五十多年前落成,期間當局修訂規劃標準,要求新發展建築物或商場,需提供泊車位應付需求,增加了各區車位的供應,間接影響政府停車場的使用率,為提高政府停車場使用率,當局已調低收費,並將私家車泊位改為電單車泊位,以及將部分停車場空置的樓層,改為政府部門辦公室,或以短期租約出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