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被捕的十八歲以下青少年,由零七年的六千八百多人,減少到去年的約六千人,學生佔被捕青少年的比率,維持在七成左右。保安局長李少光在立法會表示,對一些初犯輕微罪行的青少年,警方會考慮發出警司警誡,給青少年機會改過自身;不過對於干犯嚴重罪行,例如販毒的青少年,警方必須採取認真處理,提出檢控,亦認為現有法例,對青少年吸毒有足夠阻嚇作用,亦無證據顯示黑社會有組織滲透學校。 李少光指,警方現有的八十五名學校聯絡主任,會跟進校內發現的青少年問題,按情況轉介給社會福利署或其他機構跟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