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校本條例》司法覆核上訴案,香港天主教區敗訴,教區學校需要成立有家長教師參與法團校董會。天主教香港教區表示遺憾,會研究判詞後決定是否再上訴,但會維持辦學的熱忱。香港天主教區副主教楊鳴章表示,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,是架空辦學團體,形容是「你請食飯我付錢」。而加入家長或其他代表,人選會不斷變更,影響辦學理念及管理。 上訴庭三位法官一致裁定,《校本條例》並無違反《基本法》,教區需要支付堂費。教育局歡迎裁決,副局長陳維安表示,現時有一半資助學校,已成立法團校董會,餘下的教育局會協助他們成立法團校董會,提高運作效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