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電視台前助理編導及一名前外判員工,被指企圖強姦一名女舞蹈員的案件,陪審團退庭商議約三個半小時後,裁定兩項企圖強姦罪都不成立,兩人當庭釋放兼獲得訟費。 兩名被告分別二十六歲及三十五歲,控罪指兩人去年二月六日,在二十二歲女事主位於深水埗的住所,企圖將她強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