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工人承認用沾有哥羅芳的手帕,企圖迷暈一名十五歲女學生,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五年零四個月。法官說二十四歲被告鄧杰怡,早有預謀,並非一時衝動;批評被告行為自私卑劣,令女童留下陰影,必須判處具阻嚇的刑罰。 二十四歲被告鄧杰怡,去年五月中,在屯門良景邨良俊樓,尾隨一名女學生進入大廈升降機,在走廊用染有哥羅芳的手帕,掩蓋女學生的口鼻,對方反抗及呼救,被告逃去。警方翻看閉路電視,五日後拘捕被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