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吳鎮宇涉嫌元旦日晚上,在九龍城福佬村道一間餅店內傷人,早上在九龍城法院提堂。原名吳志強的吳鎮宇不認罪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四月一日,並根據案件嚴重性,將吳鎮宇的保釋金加至五千元。控方將會傳召五名證人作供,並會將一盒錄影帶呈堂;預料案件重開後,法庭要一日時間審理。 控方指吳鎮宇當日與太太,在餅店內與事主爭執,期間吳鎮宇打傷對方頭部及左耳,又透露餅店內的閉路電視拍到整個過程。辯方強調,吳鎮宇只是因為太太受粗口辱罵,與事主爭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