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吳鎮宇涉嫌元旦日晚上,在九龍城福佬村道一間餅店內傷人,他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,否認傷人罪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四月一日審訊,並根據案件嚴重性,將吳鎮宇的保釋金提高至五千元。控方將會傳召五名證人作供,並將一盒錄影帶呈堂,預料案件要審理一日。 控方在庭上指,原名吳志強的吳鎮宇,當日與太太,在餅店內與另一對夫婦爭執,期間吳鎮宇打傷一名男子的頭部,令他左耳要縫兩針;而餅店內的閉路電視拍到整個過程。辯方強調,吳鎮宇只是因為太太受粗口辱罵,與事主爭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