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大亞太研究所研究員王友金說,譚作人根本不應該有罪,指他只是揭露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,挑戰當局權威。對於法院未提及起訴書原先涉及四川地震的指控,王友金說,參考《刑法》第一百零五條,譚作人被判監五年,是最重的刑罰。時事評論員劉銳鉊就認為,四川地震苦主,一直向當局爭取討回公道;法庭不提,可能是想淡化處理。 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說,要了解成都公安,阻撓香港記者採訪的事件,他認為內地政府有責任,提供採訪安排;記者不應該受阻,甚至受侵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