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訊管理局總監黎陳芷娟表示,本月初已向各電訊營運商發出營運守則,包括設立冷靜期,由於是自願性質,至今未有供應商承諾遵從;由業界組成的香港通訊業聯會,會設立委員會負責監察,並會邀請非業界人士加入,最快下月運作。

電訊管理局去年收到四千多宗有關電訊服務的投訴,較前年少三百宗,減幅近百分之七。其中以短訊的投訴最多,佔一千七百幾宗,按年多一成四。互聯網投訴則減少一成四,至一千零九十幾宗。而在過去約半年,當局分別就三宗個案,懲罰了三間營運商,罰款三十六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