揭露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內地維權人士譚作人,在成都中級法院,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,判監五年,剝奪政治權利三年;譚作人表示會上訴;代表律師說,法院是以譚作人撰寫涉及六四的文章而入罪,並未提及豆腐渣工程事件;公安就粗暴驅趕在法院外等候採訪的的香港記者,要記者集中留在法院內的立案室。 在本港,學者及評論員認為,譚作人不應該有罪,法庭判案時不提豆腐渣工程,是想淡化處理。十名網民就到中聯辦外抗議,部分人剃頭,表達不滿;對於有記在採訪受到公安推撞,行政長官曾蔭權說,港府已經第一時間向內地反映新聞界的關注,多個記者團體就批評成都執法人員,打壓採訪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