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慶涉及反黑案的三十四名被告,早上在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,其中指控辯護律師李莊偽造證據及妨害作證的龔剛模,被判無期徒刑,罰款五千零廿一萬元人民幣,沒收個人財產。另兩名主犯樊奇及吳川江都被判死刑,其中樊奇被罰款七十一萬元。審判長陳遠平接受訪問時表示,龔剛模即使無供出李莊,以他所犯的罪行,亦未足以判處立即執行死刑,而他檢舉李莊,並不算重大立功。 各人被控故意殺人、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、及參加黑社會組織等十四項罪名。